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
导读 大家好,小皮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这个很多人还不清楚,现在一起跟着小编来瞧瞧吧...
大家好,小皮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这个很多人还不清楚,现在一起跟着小编来瞧瞧吧!
1、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对《刑法》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做了详细的分析,使得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更具操作性。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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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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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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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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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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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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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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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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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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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重超载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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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追究的。
关于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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